更貼近患者!藥品集采新規則發布
435種藥品——7年來,國家“團購藥品”讓老百姓藥盒里不僅裝著質優價宜的常用藥、救命藥,更裝著實實在在的民生保障。
9月20日,第十一批國家組織藥品集采規則對外發布,諸多細節可圈可點:不再簡單選用最低報價、新增“復活”機會、對投標企業新增3條資質要求……
不難看出,這次調整旨在為藥企、醫院、患者之間搭建精準對接的“供需橋梁”,推動用藥保障與行業發展的雙向平衡。
——穩臨床,讓供給與需求更匹配。
超4.6萬家醫療機構參與新一批國家藥品集采的報量,其中近80%的報量具體到了所需品牌。
“這意味著藥品供應與臨床需求的匹配度將進一步提高,臨床用藥的連續性將更加穩定。”首都醫科大學國家醫保研究院院長助理蔣昌松說。
一般情況下,醫療機構報量的80%作為約定采購量。此次,部分特殊品種將適當降低約定采購量,如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抗菌藥物、限適應癥報量藥品、重點監控藥品等帶量比例下降為60%至70%。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新增了未入圍企業“復活”機會,如果醫療機構對某種藥品需求量大、企業報價未入圍,而該企業能接受入圍企業的中選價格,就有機會中選。
新規則調整后,小規格的口服溶液、干混懸劑等兒童適宜劑型價格將有所放寬,鼓勵兒童用藥小規格供應,讓小朋友們吃藥更方便、更安全。
——保質量,守好藥品集采底線。
此次調整提高了投標企業的質量“門檻”。
根據規則,投標企業或其委托生產企業,要有2年以上同類劑型生產經驗;投標藥品的生產線通過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符合性檢查,且2年內未發生過違反GMP的情況。
“對投標資質的‘加碼升級’,是為了更加完整地反映企業質控能力,更好為患者負責。”國家組織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主任鄭頤說。
當企業報價相同時,醫療機構報量多或未發生生產工藝、原料藥、重要輔料等重大變更的企業優先中選。
——防圍標,破除“小團體”利益。
業內人士認為,圍標行為不只是影響一兩個藥品中選價格高低虛實,更是對集采制度與民生利益的侵蝕。
規則明確,對于在股權、管理、注冊批件轉讓、委托生產等方面存在緊密聯系的企業,投標時視為1家;對于圍標串標企業,除了列入“違規名單”外,還將根據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按最嚴格規定頂格處置。
此次規則創新引入“首告從寬”機制,對于首個提供圍標線索及有效證據的企業,以及圍標事件調查過程中首個主動承認參與圍標的企業,可依法依規從寬處理。這將進一步破除圍標企業間的利益同盟。
——反內卷,旗幟鮮明反對過度競爭。
為避免個別企業的超低價干擾正常競爭,規則新增了多項內容:最低價低于入圍均價50%時,以入圍均價50%作為價差控制“錨點”;對于口服固體制劑小于等于0.1元、小容量注射劑小于等于1元等,設置“兜底價”;每家投標企業做出不低于成本報價的承諾,報價過低的企業要對報價合理性進行解釋。
鄭頤介紹,此次集采入圍率總體穩定在60%左右,在新增復活規則的情況下,實際中選率還會再有所提升。
“這次調整充分征求了各方意見建議,最終目的是為了讓患者能夠用上質優價宜的藥。”多次參加研討的中國藥科大學國際醫藥商學院教授路云說。
越來越公開透明成為集采新趨勢。在實踐中不斷完善的集采規則,將以更加科學合理的設計考量,讓藥價回歸價值,讓患者用藥安心。
策劃:陳芳
記者:彭韻佳
新華社國內部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