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手記丨憲法的根基在于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

2025年12月4日是第十二個國家憲法日。
在這個具有特別意義的日子里,人們不由得回想起這樣的場景——
2018年3月17日上午,北京人民大會堂。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宣誓臺前,剛剛全票當選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的習近平同志,左手撫按憲法,右手舉拳,莊嚴宣誓。
在此6天前,憲法宣誓制度正式寫入憲法第二十七條。習近平主席成為第一位進行憲法宣誓的人民共和國領導人。當鏗鏘誓言響徹會場,并通過直播信號傳遍神州大地,憲法的光輝照徹億萬人民心靈。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據,是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最高法律規范。
烽火歲月中,我們黨就進行了制定和實施人民憲法的探索和實踐,江西瑞金的紅旗映照著這條探索之路的起點;
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第一部憲法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寫入國家根本法;
改革開放之后,我國現行憲法產生,把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規定為國家的根本任務,中國人民富起來的奮進征程有了最堅強的法治保障。
此后,憲法幾經修改,在保持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與時俱進。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回望我國憲法制度發展歷程,指出:“我國憲法同黨和人民進行的艱苦奮斗和創造的輝煌成就緊密相連,同黨和人民開辟的前進道路和積累的寶貴經驗緊密相連。”
兩個“緊密相連”的歷史啟示,充分闡明我國憲法“集中了人民智慧,體現了全體人民共同意志”的深厚根基。
我國憲法凝結著人民意志、是真正意義上的人民憲法,在人民群眾擁護中誕生,也必然擁有獲得人民群眾持續擁護的堅實基礎。
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
一部好的憲法決不能束之高閣,必須深度融入百姓生活,切實保證人民依法享有的廣泛權利和自由,才能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憲法的認同,讓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成為全社會的共識。
在地方工作時,習近平同志就展現出鮮明的法治精神、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在正定,提出“認真學習憲法、法律,使人民群眾知法、依法”;在閩東,支持人大“理直氣壯地行使監督權,確保憲法、法律和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遵守和執行”;在浙江,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出席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并發表重要講話,主持以我國憲法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以身作則落實憲法宣誓制度,發表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40周年署名文章,一次次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指示……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一系列務實舉措在新時代接連出臺,推動憲法實施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憲法的根基在于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誠的信仰。”
億萬人民成為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憲法這部國家根本法的根基才能愈發穩固。
今天,憲法的精神在中華大地落地生根,在百姓心中煥彩生輝。未來,在法治的軌道上,我們的人民必然更加團結一心,我們的事業必將愈發前景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