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務省5月1日發(fā)布的一份新聞公報說,從今年7月1日起的1年內(nèi)為向中國個人游客發(fā)放旅游簽證的試運行期,在此期間個人旅游簽證只能向北京、上海和廣州的日本駐華使領館申請。如果條件具備,今后除香港總領館外的所有日本駐華使領館均將受理個人旅游簽證申請。
據(jù)報道,剛剛結(jié)束訪華的日本首相麻生太郎4月29日在與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會談中已向中方通報了上述決定。
新聞公報未說明申請赴日個人旅游簽證所須滿足的“一定條件”的具體內(nèi)容,但此前有報道說,申請赴日個人旅游簽證的中國游客年收入必須在25萬元人民幣以上。
外務省說,日本從2000年9月開始允許中國游客以團體形式(4人以上并有導游陪同)赴日本觀光旅游。中國赴日團體游客已從2004年的64426人次猛增至2008年的350811次人。隨著近年來赴日游客人數(shù)增加,希望以更少人數(shù)自由觀光的要求日益迫切。為此,日本政府作出上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