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以促進兩岸標準共通為主題制定的地方性法規下月起施行
2025-12-04 08:46: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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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2月3日電(記者汪靈犀)國務院臺辦發言人張晗3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應詢表示,11月27日,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的《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是首部以促進兩岸標準共通為主題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福建省涉臺領域又一創制性立法,對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增進兩岸民生福祉、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明確提出“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臺,鼓勵兩岸產學研企共同制定行業共通標準”。張晗介紹,近年來,福建在兩岸標準共通方面進行有益探索,持續深化兩岸標準共通,累計研制兩岸共通標準308項。此次通過的條例突出“通”和“同”二字,將福建省近年來形成的成熟經驗與創新做法及時固化并上升為法規,鼓勵兩岸同胞攜手,通過共同選題、研制、比對、使用等方式開展兩岸標準化合作。
12月3日上午,司法部發布《關于取得大陸法律職業資格并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臺灣居民可在大陸人民法院代理的涉臺民事案件范圍的公告》。張晗在介紹相關情況時表示,自2025年12月3日起,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并獲得律師執業證書的臺灣居民,在大陸代理民事案件范圍從原有五大類237項擴大至九大類299項,新增海事海商、人格權、物權、競爭糾紛等62項。
張晗說,這次開放措施將為臺灣法律界人士來大陸就業發展、參與兩岸法律服務市場,創造更多機遇,提供更廣空間。我們將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不斷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鼓勵支持更多臺灣同胞參與大陸經濟社會建設,共享中國式現代化發展機遇和成果。
張晗還應詢詳細介紹了臺胞申領居住證、定居證和身份證等大陸身份證件的申領條件、流程和所需材料。她表示,臺灣居民自愿申領大陸身份證件是其享有的合法權利。臺灣居民申領居住證、定居證和身份證等身份證件完全是自愿行為。大陸相關主管部門在受理、審核、批準過程中,將依法嚴格保護臺灣居民有關申請材料,不會泄露當事人個人資料和證件信息。她提醒廣大臺灣同胞,要妥善保管好證件及個人隱私信息,以防外泄。 [責任編輯:黃曉迪]


